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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谱标准品的使用注意和贮存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9-12-30浏览:3805次

  色谱标准品使用注意事项:
 
  1、新开瓶色谱标准品要在瓶上注明开瓶日期,应根据瓶号依次来使用(整瓶使用或者送样情况除外),同一批号的色谱标准品或工作对照品必须使用完一瓶后再开启另一瓶,色谱标准品使用过程中,已取出的色谱标准品严禁再放回原瓶中。
 
  2、同一瓶工作色谱标准品的开启使用的次数不应超过20次,使用的时间不应超过1个月,使用次数很少或具有吸湿性的工作色谱标准品分装时应考虑一次性使用量分装。
 
  色谱标准品的贮存:
 
  不同的色谱标准品应根据其理化性质、贮存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宜的贮存环境和条件,分别置于规定的位置。
 
  贮存环境:贮存室应尽量设置空调设施,保证室内阴凉、干燥、避光、通风,温度在25±5℃,相对湿度在50~75%为宜。特殊品种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妥善保存。
 
  色谱标准品应放在干燥器或其它适宜容器中保存,每一个干燥器或容器外应有区别于色谱标准品编号的特殊编码,以示存放位置。干燥器置于的柜中,依次排列整齐,并由专人管理。
 
  色谱标准品的贮存期:一般按色谱标准品的规定贮存期限执行,没有期限的原则上化学提纯物色谱标准品为3年,生物试剂和不稳定的以6~12个月为宜。
 
  色谱标准品贮存应由管理员每天上下午各检查1次温度、湿度并做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及时调整纠正。多雨季节时,保管员要增加检查频次。
 
  不同色谱标准品保存方式也有不同:
 
  1.常温保存:通常用于化学性质比较稳定的色谱标准品,建议保存于干燥阴凉的地方。
 
  2.+4度冷藏:用于常温下不是很稳定的物质,保存于冰箱冷藏室。
 
  3.-20度冷冻:用于化学性质不稳定,常温下容易分解的物质。
 
  4.-80度保存:一些具有生物活性的物质,需要保存于特定的-80度的冰箱。
 
  运输条件:相对于长期保存的条件,运输过程由于时间比较短,所以运输条件相对来说要求没有保存条件那么严格。长期保存条件为常温和+4度的色谱标准品都可以在常温条件下运输,-20度保存的色谱标准品在运输时可以放入冰袋来降低温度,而-80度保存的物质则需要在运输时加入干冰。但是干冰的有效时间只能维持1天左右,所以这类型的物质不适合于长途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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